各市、縣(市、區)應急管理局,廳機關各處室、直屬事業單位,各有關單位:
為充分發揮應急管理專家在全省安全生產、防災減災救災、應急救援等領域重點工作中的支撐保障作用,根據《浙江省省級應急管理專家管理辦法》(浙應急〔2024〕149號)有關要求,經過前期申報、推薦、審核、公示,最終確定642人(不含職稱評審類人員)入選第二屆省級應急管理專家庫,現將成員名單予以公布。本屆省級應急管理專家庫專家任期為三年(2024年11月13日至2027年11月12日)。
附件:第二屆省級應急管理專家庫成員名單(不含職稱評審類專家)
浙江省應急管理廳
2024年11月13日